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由省、市级财政出资建设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
3, 负责公路养护市场、养护技术、养护作业和养护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机械化的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
4, 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市公路路网的监管及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6, 负责全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点行业管理工作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
7, 承担全省交通工程试验专用监测仪器计量检定和行业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委托范围内专业项目的计量管理,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8, 贯彻执行公路行业管理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公路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监督公路行业质量、技术、通讯信息、环保,节能和抗震、防灾工作;承担公路战备工作。
9, 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预决算、拨付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